当代学者梁缺(梁之永)创立的“恪命守道”理念,从其本体论而言炒股配资官网开户,“命”:一是指宇宙自然的本然存在与客观法则,是世界运行的“存在根基”。二是指每个生命个体所坚负的责任与使命;“道”:蕴含人类社会的价值秩序与精神法则,是人类存在的“意义根基”。它的本质,是人对宇宙本体与自身存在本体的双重体认与践行,是连接“存在之真”与“意义之善”的桥梁,彰显了人与世界共生共在的本体论图景。
一、“命”的本体论:宇宙自然的本然存在与客观法则
在哲学本体论维度,“命”是宇宙自然的“本然存在”,它是山川草木、日月星辰的存在状态,是支配万物繁衍与运行的客观法则。当生命进入自然造化后,人类的诞生也成了“命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先秦道家提出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,这里的“道”虽常与“命”互通,但其核心指向宇宙的本源与运行法则,是万物得以存在的本体依据;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的“原子论”认为,世界的本质是不可分割的原子与虚空,原子的运动遵循客观规律,这与“命”所蕴含的“客观必然性”本质相通。二者虽对宇宙本体的具体形态认知不同,却共同确认了“命”的本体论地位:宇宙自然有其自身的存在逻辑与运行法则,这种法则不依赖人的主观意志,是世界存在的根本。
展开剩余74%从这一视角看,“恪命”的本质是对宇宙本体的尊重与顺应。当人类意识到,树木的生长需要遵循四季更替的“命”,过度砍伐会破坏其本然存在;江河的流动有其水文规律的“命”,肆意排污会扰乱其运行秩序,“恪命”便不再是简单的行为约束,而是对宇宙本体的体认与敬畏。这种体认,让人类深刻领悟到,只有遵循客观规律和人类自身的生命运动规律,才能真正理解自然赋予的生命本质和责任。
二、“道”的本体论:人类存在的价值秩序与精神法则
若说“命”是宇宙的“存在本体”,那么“道”便是人类的“意义本体”,它是人类在体认宇宙本体的基础上,为自身存在构建的价值秩序与精神法则,是人类从“自然存在”跃升为“精神存在”的核心标志。这“道”虽由人构建,却超越了个体意志,成为维系人类群体存在、赋予生命意义的本体依据。
儒家以“仁”为核心构建“道”的体系,将“仁”视为人类存在的本质属性,“仁者,人也”,认为践行“仁”(爱人、敬人、助人)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,是个体实现自身存在价值的必由之路;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虽强调“存在先于本质”,却也主张人应通过“选择与责任”构建自身的“道”,认为在自由选择中坚守道德责任,才能赋予生命意义。二者共同揭示了“道”的本体论意义:“道”是人类为自身存在确立的“精神坐标系”,没有“道”的指引,人类便会陷入存在的虚无与混乱。
从本体论层面看,“守道”并非对教条的盲从,而是对人类自身“意义本体”的坚守与践行。当个体在商业交往中坚守“诚信”之道,是在确认“人与人之间应相互信任”的价值本体;当社会在公共事务中遵循“公平”之道,是在维护“每个个体都应被尊重”的精神本体。这种坚守,让人类摆脱了“纯粹生物性生存”的局限,在践行“道”的过程中,实现了从“活着”到“有意义地活着”的超越,为人类社会的有序共生提供了意义论支撑。
三、“恪命”与“守道”的本体论统一:人与世界共生共在的终极图景
“恪命”与“守道”并非相互割裂的两个维度,而是在本体论层面深度统一,“命”作为宇宙的存在本体,为“道”的构建提供了客观前提;“道”作为人类的意义本体,为“命”的守护注入了主观自觉。二者的统一,最终指向“人与世界共生共在”的本体论终极图景,回答了“人如何在宇宙中安身立命”的根本问题。
北宋张载提出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”,正是这种本体论统一的经典表达:“为天地立心”是对宇宙本体(命)的体认,主张人类应领悟自然法则,成为自然的“守护者”;“为生民立命”是对人类意义本体(道)的构建,主张通过践行道德准则,为人类群体确立精神方向。在现代社会,这种统一同样具象化,科学家研究气候变化(恪自然之命),是为了守护人类共同的生存家园(守人类之大道);普通人践行低碳生活,是在传递“人与自然和谐”的价值理念。
从本体论视角看,“恪命守道”的统一,消解了“人与自然”“个体与群体”的二元对立:人既是宇宙本体的一部分,需顺应自然法则;又是意义本体的构建者,需践行价值法则。这种双重身份,决定了人类的存在本质是“共生”,唯有恪命,才能守护自身存在的根基;唯有守道,才能赋予自身存在的意义。它正是人类实现这种“共生”本质的根本路径。
恪命守道的哲学本体论,最终落脚于对人与世界关系的回答:世界的本质是客观存在与意义秩序的统一,人的本质是对这种统一的体认与践行。(梁詠)
发布于:广东省大智慧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